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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学院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字体: 】【日期:2014/6/18】【作者/来源:许焕坚】 点击10次 【关 闭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六部门联合公布了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教职成[2014]3号),我校汽车学院被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我校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明确办学理念,创新行业引导型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面向交通运输行业和区域经济提升社会服务能力,走与交通行业紧密结合的政校企合作发展之路,成绩显著,2013年以“优秀”等级通过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验收

    汽车学院在学校办学理念引领下,创新了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和“企业订单先导、国际标准融入、三方考核评价、校企合作共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校企合作、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建设、社会服务及学生管理、招生就业等方面成效显著,引领了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得到行业企业高度认同,在全国产生了重大影响。

    成绩来之不易,荣誉倍加珍惜。我们应以此为动力,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坚持“内涵发展,质量立校;开放融合,服务兴校”办学理念,全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建设国内知名、行业领先的高职院校。(文/孟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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