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四届田径运动会
竞 赛 规 程
根据学院2021~2022学年校历计划,学院第十四届田径运动会将于2021年11月在清远校区举行。
一、主办单位: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基础教学部、学生工作部(团委)、工会
三、协办单位:教务部、总务后勤部
四、竞赛日期、地点:2021年11月11日至12日 清远校区田径场
五、参赛单位:
1.学生:以二级学院、华侨校区、科技校区为单位参加比赛。
2.教职工:以最新的分工会为单位参赛,不计算团体分。
六、竞赛分组及项目:
(一)分组:
1.学生:男子组、女子组
2.教职工:
性别 |
组别 |
年龄规定 |
备注 |
男
子 |
甲组 |
35周岁以下 |
1986年11月11日(含)后出生 |
|
乙组 |
35-50周岁 |
1986年11月10日(含)前、
1971年11月11日(含)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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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组 |
50周岁以上 |
1971年11月10日(含)前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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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子 |
甲组 |
35周岁以下 |
1986年11月11日(含)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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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组 |
35-45周岁 |
1986年11月10日(含)前、
1976年11月11日(含)后出生 |
|
丙组 |
45周岁以上 |
1976年11月10日(含)前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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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赛项目
1.学生组:
(1)男子(共14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1.067米)、400米栏(0.914米)、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公斤)。
(2)女子(共14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0.84米)、400米栏(0.76米)、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
2.教职工组:
(1)男、女子甲组:100米、400 米、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
(2)男、女子乙组:60米、立定跳远、铅球
(3)男、女子丙组:60米、立定跳远、铅球
(4)男、女子4×100米接力(不分年龄、以分工会为单位)
注:铅球重量:男子5公斤,女子4公斤。
七、参赛条件:
1.学生:身体健康的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2.教职工:身体健康的学院工会会员。
八、报名办法:
(一)学生
1.各学院报团长1人,副团长1人,秘书长1人,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合计不超45人(男、女运动员各不少于15人);
2.每人限报2项(接力除外)每项限报3人;
3.报名方式和要求:
(1)报名方式:报名电子表将于10月17日前传送到二级学院有关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不受理自制表格)。
(2)报名要求:
a.2021年10月29日前,通过ICA把电子报名表发给基础部莫敏娟老师。
b.请各队赛前提交有团长签名及盖有二级学院公章的报名表给基础部办公室(清远校区求是楼207室)潘若灵老师。
(二)教职工
1. 每人限报三项,可兼报接力项目(各分工会限报一队)。
2. 2021年10月29日前,各分工会请通过ICA把电子报名表发给工会蔡燕子老师。
九、竞赛办法:
1.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
2.比赛项目所用的器材由基础部提供(钉鞋自备,鞋钉长度不得超过9毫米,跳高鞋钉不得超过12毫米)。
十、记分办法:
1.学生获得单项前八名者,分别按9、7、6、5、4、3、2、1计分;取前七名则按9、7、6、5、4、3、2计分,余类推;接力项目加倍计分;
2.学生打破学院田径最高纪录者加9分;打破省以上大学生田径运动会最高记录者加18分;连续打破纪录者,只加一次最高分;在同一项目(含各轮次、赛次)比赛中连续多次打破同一纪录者 只计一次加分。
十一、奖励:
(一)单项
1.学生奖励前八名,参赛8人(队)以下,全部录取;
2.径赛比赛成绩相同者,名次并列,得分平均计算,下一名次空缺。如决赛名单超过8人,由相关运动员抽签决定进入前八名决赛;
3.对获得前三名的学生运动员(队)颁发奖牌和奖状,对获得单项前八名的学生运动员(队)颁发奖状。
4. 教职工奖励办法根据工会有关规定执行。
(二)团体(不设教职工团体总分)
1.对获得团体总分前九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和奖金。
获奖等级 |
团体总分 |
备注 |
一等奖 |
第一名 |
颁发奖杯、奖金 |
二等奖 |
第二~四名 |
颁发奖杯、奖金 |
三等奖 |
第五~九名 |
颁发奖杯、奖金 |
2.各学院代表队总分=男子组总分+女子组总分;
如总分相同,按以下顺序排列名次(接力项目只算一次名次):
(1)打破省及以上大学生田径最高纪录多者;
(2)打破学院田径最高纪录多者;
(3)获得第一名多者;
(4)获得第二名多者;
(5)余类推。
十二、运动会酬金发放标准参照学院考务工作酬金标准(2015.7.14)发放
十三、未经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竞 赛 须 知
一、径赛:
按赛程时间提前二十分钟检录,接力项目提前三十分钟检录;参加接力比赛名单及棒次在当天上午交到检录处,否则作弃权处理;名单提交后一律不得更改,不按时检录作弃权处理。
1.学生组100米比赛分预、决赛,其它项目直接决赛;
2.起跑的规定:任一运动员起跑犯规,裁判员对所有的运动员给予警告,如有任何运动员再次起跑犯规,将被取消该项目的比赛资格。
二、田赛:
按赛程时间提前二十分钟到比赛场地检录,开赛后不再检录(不检录者作弃权处理)。如同时参加径赛比赛,须及时向田赛裁判组请假。
1. 跳高:
(1)学生组:男子起跳高度为1.35米,横杆高度每次升5厘米,至1.60米后,每次升高3厘米;女子起跳高度为0.85米,横杆高度每次升5厘米,至1.05米后,每次升高3厘米;
(2)教职工组起跳高度及横杆每次升高幅度另定。
2.三级跳远起跳线:男子9米,女子7米。
三、检录和参赛以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为依据。无证者不准参加比赛。
四、如有冒名顶替参赛者,取消其比赛成绩,扣该代表队团体总分9分(每人/次)并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该代表队评选任何奖项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