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系、部门:
为加强勤工助学学生队伍的建设,激发学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好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根据《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粤职院制〔2018〕19号)和《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的通知》(粤职院制〔2019〕56号)的规定,现开展2020年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细则及安排如下:
一、评选名额
按全校学生勤工助学总人数的10%以内评选。
二、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规,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品德良好,态度端正,有表率作用;
2.能够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奋发向上,乐于奉献;
3.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虚心学习,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勤工助学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用工部门的工作安排,较为出色地完成用工部门交办的工作;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无不良记录;
5.2020年参加勤工助学工作半年以上或总工作时长120小时以上。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勤工助学学生自愿申请,填写《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将《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包括2020年成绩单和获奖证明等)交给用工部门;
2.各系、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对申请学生的日常表现、学习成绩等进行初选,向学生工作处推荐综合表现较优秀的学生,并填写好《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对于推荐人数超过1人的,用工部门须按排名顺序推荐。
四、评选说明
1.各系、部门推荐人数要求: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人数少于(含)5人,推荐不超过1人;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人数在5至15(含)人之间,推荐不超过2人;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人数在15至25(含)人之间,推荐不超过3人;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人数在25至40(含)人之间,推荐不超过4人;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人数超过40人,推荐不超过5人。
2.《推荐表》、《申请表》和学生奖项佐证材料等一并整理报送,文件命名“XXX部门+学生勤工助学”发放至指定邮箱,纸质盖章版提交至高明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05室。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
3.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根据学生参与勤工助学工作时间、工作情况、部门推荐情况、学生学业情况等指标综合评选。
4.奖励标准:根据《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的通知》(粤职院制〔2019〕56号)文件,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每人奖励2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叶老师;邮箱:846834758@qq.com;联系电话:0757-88269852。
附件: 1.《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
2.《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表》
3.《2020年各系、部门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人数》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10日